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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 出处: 发布时间:2008-01-03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规划部门形象,现就我局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局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科室和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不注重公务行为形象等已成为影响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制约因素。6月5日,市政风评议办对今年民主评议机关活动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反馈,我局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各类意见和建议高达一百多条,规划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亟需提高。为此,全局干部职工必须清醒地认识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实际行动促进全局工作作风的转变和提高。
二、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纪律,严禁出现态度冷漠、生硬,作风蛮横、粗暴等现象; 要努力克服“官即管”的思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作风,真正将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到每个人的行动中去。严禁上班期间无正当理由脱岗、离岗、串岗,从事打牌、下棋、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听音乐、炒股票等行为;严格执行“禁酒令”,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办理放线、验线、验收等规划业务过程中接受吃请。
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去向告知制、政务公开制等规章制度,增强服务意识。要进一步改进行政许可和审批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继续坚持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业务会议集体审批,业务科室限时办结的规划审批制度。规划业务会议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各科室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出初步意见;要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业务科室依据会议纪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传达至申请人。局办公室、监察室要加强日常考核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此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自觉加强约束,规范行政行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所有人员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开展规划工作,尽可能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度。要严格实施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增强城市规划的刚性约束。要尽快完成《淮北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淮北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的修改起草工作,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局面。
五、积极吸收公众参与,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要以规划公示为主要途径,积极吸收公众参与规划,求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虚心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真正使规划工作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做到以人为本。要积极推进“阳光规划”,提高规划审批的透明度,强化公众参与、公众知情和公众监督,实行城市规划公示联动制度,使规划公示信息反馈、后续规划审批和规划管理与社情民意有机地结合起来。要严把工程正负零验线和竣工验收关,加强与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以巡线检查为主导、以群众举报为补充、以案件会审为手段的执法监察体制,使违法建设行为能够及时被发现、及时得到制止,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六、认真抓好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本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所有人员要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充实提高自己,进一步增强服务本领。要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规划设计技术的学习,真正做规划管理和设计的行家里手。要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正确行使规划管理和审批权力,严禁出现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等违法乱纪现象;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两条防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二00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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