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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通知

作者: 出处: 发布时间:2007-06-30

 

市直有关单位、濉溪县建委、市各建设单位、开发企业:

根据《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淮北市城市规划局关于开展城市规划公示公告》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淮北市城市规划工作,加强对城市规划行政行为的社会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公平、公开、公正”, 凡批准实施的建设工程都应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批前公示

1、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规划说明书主要内容及相关图纸。图纸主要为: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图、表达规划意图的模型或鸟瞰图,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

2、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有效土地批件、规划方案说明和有关图纸,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必要时需要增加环保、消防、文物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一)

(二)批后公示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位置、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总平面图(住宅小区可为部分组团的总平图)以及建筑的平、立、剖面图、效果图、批准文号、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详见附件二)

二、公示日期

(一)批前公示的时间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时间为10天。建设项目审批前的公示时间为7天。

(二)批后公示的时间为: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合格后止。

三、公示方式

(一)展览公示:对待批或已批准的城市规划编制成果、重点地段城市设计、重点建设项目及重要公共建筑规划和建筑方案等,应以模型、图纸等形式,在“淮北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向公众公示。

(二)互联网公示:通过淮北市城市规划局网站(http//ww.hbgh.gov.cn),将相关的规划编制项目、已审批的有关规划项目进行公示。

(三)媒体公示:对需公示的规划项目通过报纸刊登公告或淮北市规划局设立的LED电子大屏等形式公示。对已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项目。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单》前,应办妥有关公示手续。

(四)公示牌公示:

1、批前公示

居住建筑周边和城市紫线、蓝线、黄线内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选址地址设立公示牌。

2、批后公示

批准实施的建设工程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对工程的总体布局、单体设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公示。公示牌应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设置于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自行撤除。城市规划局依据审批的内容对公示牌的制作实施监督。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单》前,应办妥有关公示牌制作手续。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同时报送建设工程施工图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图的内容应与纸图一致,即应为建设工程的总平面图、建筑的平、立、剖面图和基础图,电子文件的格式为dwg。另外报送审批后的效果图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格式为jpg

四、公示的程序

(一)、需要公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规划局业务会议确定,公示的具体事宜由局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负责办理,由规划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审核,局领导审批。

(二)、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公示,由规划局相关业务科室向建设单位发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通知单》,局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公示的具体事宜,由规划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审核,局领导审批。

五、规划公示牌的实施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

1、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规划项目,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样式提交设计数据光盘。

2、局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根据审批结果,制作公示牌小样初稿。

3、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单》发放前,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通知单》(详见附件三)。

4、建设单位可委托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办理公示牌制作、安装等相关手续,签订委托合同。建设单位凭局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到局相关业务科室办理放线手续。

5、建设单位也可根据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提供的公示牌小样和制作标准自行制作安装,并凭局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到局相关业务科室办理放线手续。

6、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打印小样初稿二份,交由局相关业务科室核定,符合要求的,给予签字确认。

7、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将确认的小样送局分管领导审批。

8、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通知广告公司领取公示牌两份小样并签字(一份由局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存档,一份由广告公司带回)。

9、广告公司根据公示牌小样,严格按照要求,5日内制作、安装完毕,通知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一并验收。

10、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接到验收通知后,验收安装完毕的公示牌,验收不合格,广告公司必须无条件的重新制作安装。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

1、局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局业务会决定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公示通知单》(详见附件四)。

2、建设单位可委托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办理公示等手续。

3、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公示项目的资料,制作公示牌小样。

4、宏图规划咨询服务中心将公示小样(详见附件一)送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并送局分管领导审批。

5、公示牌的制作安装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

六、反馈意见的收集和整理

(一)、意见收集:在公示地点或在市规划局办公场所设置固定意见箱,收取建议和意见,公布联系电话。

(二)、意见落实:局相关业务科室将各方面收到的意见进行汇总,提交局业务会研究。经局业务会确定采纳的意见,由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予以落实。

(三)、意见答复:对公示意见,视不同情况书面回复。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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